我在写一篇小说。
没有诱人的开篇。
没有起伏的剧情。
没有惊人的反转。
但它有“最完美”的结局。
1
写书久了,脑子容易发干。
我每天晚上都会下楼。
习惯性的走一圈,顺便去便利店买杯咖啡和一包烟。
哪怕不是为了抽,握在手上也能让人静下来一点。
那天便利店里没什么人。
我一进门就看见她了。
不是收银员。
是那个缩在货架边角、靠墙蹲着的女人。
她披着一件灰绿色的风衣,领子起了毛球,头发乱而干,遮住一半脸。
她什么也没拿,眼睛却一动不动地盯着我,就像在等一只猎物走进她画的圈。
我从她身边走过去,没出声。
自助咖啡机在另一侧,我站在那里等热水的时候,还是能感觉到她的目光黏在背上。
结账的时候我问了柜台的女孩一嘴:「她常来吗?」
收银员把烟扫进袋子,声音不紧不慢:
「啊她啊?流浪的,好像精神不太正常。你不用理她,她就待在那边看看人,不会碰你的。」
收银员说话头都懒得抬,只是伸手把零钱推了过来。
我点点头,说了句「谢谢」,拎着东西离开。
身后电子门响了一声,我没再回头。
回家的路不远,我住一楼,前后有小窗,装了纱和铁栏,安全倒也说得过去。
门口地垫上压着什么,我差点踩着。
是一封信,纸有点皱了,看得出放了不短时间。
信封干净,没有寄件人、没有邮戳,也没有胶水封口。
就是折得整整齐齐,像是故意等着我发现的。
我站在门口翻了它几秒,然后打开门,把信带了进去。
屋子安静,窗锁未动,气味如常。
我把信放在桌上,坐下,拆开。
是手写体,字迹娟秀,甚至带着一点刻意的工整。
信不长,一共四行:
「你比照片帅多了。
我很喜欢你写的东西。
不过,现实中的你……看起来比文字更孤独一点。」
落款处没有名字,只有一个小小的手绘笑脸,圆圆的,歪着头。
我盯着那张纸几秒钟。
是粉丝?可我的读者从来不写信,起码不会写到我家门口来。
我把信收进抽屉,关了灯,准备睡觉。
但那天晚上我没有睡好。
不是因为信的内容,而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