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跟了陆砚洲四年,只因他长得像我死去的恋人。
他洗白那天,众人簇拥着别的女人喊“嫂子”,
他却淡淡问我:“要是我跟你断了,你不会闹吧?”
我笑着说不会,心里早已计划好和替身二号去旅行。
后来我真的走了,他疯了。
疯到把我囚进别墅,软硬兼施、百般威胁,只为逼我回头。
我装乖、陪笑,假意奉承顺手把他送进监狱。
他说:“你是我疯掉前最后的执念。”
我看着他:“那你疯得真够晚的。”
第1章
我跟了陆砚洲四年。
第一次见他,是在酒局上。
他穿黑西装,叼着烟,手搭在椅背上,一副懒得看谁的模样。
我本不想靠前,可他那张脸让我看呆了。
太像了,像极了沈徵。
沈徵是我的恋人,大学毕业那年死于车祸。
从此他的脸,成了我活着的执念。
但他是陆砚洲,不是沈徵。
可只要看着陆砚洲仿佛就能骗自己,沈徵还活着。
于是我追着陆砚洲跑了两年,才爬上他的床。
他从不承认我是他女朋友,不介绍我给任何人,只在需要人陪、需要人挡枪、需要泄火的时候找我。
我跟着他无名无份,可我不介意。只要每天能看到他的脸对我来说就够了。
周末那天他在别墅举办了一场派对,庆祝他带领手下的兄弟们洗白。
别墅里热闹得像场婚礼,我穿了条黑裙,坐在角落,手里拿着酒杯,盯着那个被人簇拥着喊“嫂子”的女人。
她白裙、白鞋、白皮肤,干净得不像是这个圈子里的人。
陆砚洲站在她面前,蹲下身,替她穿帆布鞋。
那双握过枪、沾过血的手,此刻动作小心又温柔。
我看着,没笑也没哭。
他走过来,看我一眼:“程芝,她跟你不一样。”
我没接话。
他顿了顿:“你能不要名分陪我犯浑,但她不行。”
说完,他回头继续护着那个女人,像个英雄。
我端起酒杯,喝光最后一口。
然后起身,走了。
出了别墅区我一个人在路边拦了辆车,司机问我去哪,我说:“随便。”
手机响了一下,是我备注为“沈徵”的人发来消息:【你睡